(一)本网站受理对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和省粮食局党组织、处级及以上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和省粮食局党组织、处级及以上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和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二、举报内容填写
(一)署名举报:如实填写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政治面貌和性别、家庭住址等内容;如实填写被举报人姓名,单位、职级。举报人应根据反映的情况填写违纪分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如实填写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视听资料证据的应附具体影像图片资料。
(二)匿名举报:无需填写举报人姓名,但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其他和署名举报一样。
三、举报情况回复
举报人登录所留邮箱或相关网站查询举报受理和办理、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