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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四五”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1:30

青海地处“三江之源”,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好禁塑限塑,是我省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青海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的6项主要治理目标和14项重点工作任务,立足省情实际,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多个环节,不断健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全力协同推进禁限塑工作。

一是主动将“白色污染”治理纳入法治轨道。2021年11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先期制定出台《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首次将“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条例中,依法依规推动全省禁限塑工作。同时,黄南州、海南州先行探索塑料污染治理地方立法,先后制定出台《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推动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从源头减量入手做好监管防控。聚焦重点领域,紧盯生产源头,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强化塑料制品流通管控,严禁国家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入我省。在电子商务、商品零售、外卖快递、邮政快递等领域,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全省各大中型商超基本不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餐饮外卖领域普遍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替代产品。

三是持续推进废弃塑料回收处置和再生利用。全省共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4家,其中业务范围涵盖塑料制品回收的企业达13家,建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1个。农膜回收成效显著,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邮政快递网点废弃物回收装置配备率达100%,可循环中转袋流转使用基本实现省内全覆盖,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四是扎实开展塑料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治理、江河湖海“清漂”、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建立黄河流域青海段、青海湖流域等重点流域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施策,进一步强化省内道路沿线塑料垃圾清理,规范江河湖泊塑料垃圾回收处置,组织居民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持续改善乡村居住环境。

五是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推进西宁、海西、玉树三个市州“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打造“洁净青海”。其中,西宁市逐步推动医院、学校等场所停止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

目前,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链条治理稳步推进,塑料垃圾对生态环境污染得到初步遏制。但仍然面临替代产品成本较高、推广使用难度较大、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回收体系仍需完善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治理机制,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一是加强科技支撑,积极研发更适合高海拔、高寒环境的新型环保塑料替代产品,支持可降解塑料产品研发生产。二是完善回收体系,加强县域分拣中心建设,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焚烧量和填埋量。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四是扩大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塑料污染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培养绿色消费习惯。五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地区、部门和企业职责,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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