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23号)精神,我委会同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青发改外资〔2018〕520号),并对省级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创投企业年检情况公示如下:
目前,在我省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备案并从事创业投资,且经年检合格的企业为:青海国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相关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从事担保业务、房地产业务和股票、期货、外汇等二级市场投资和债权投资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实名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委将对备案创投企业出具备案年检合格文件。年检合格文件专项用于备案创投企业申请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均需同时具备其他条件),不作为任何投资者以任何形式投资该备案创投企业的依据。
公示期限:201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受理处室:外资处
受理电话:0971-6305723
电子邮箱:459835744@qq.com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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