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改直纪委〔2020〕8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节日期间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
二、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四、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五、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度规定,坚决做到“六严禁”,厉行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委属单位负责人要重点与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等负责人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做好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和制度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本处室(单位)执行党纪法规、制度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做到防患于未然。
委机关纪委将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处室(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机关纪委。
驻委纪检监察组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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