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 一、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 |
整改责任单位 | 省能源局 |
整改目标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的殷殷嘱托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深化“青海最大价值、最大责任、最大潜力在生态”的省情认识,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着眼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将所负责区域和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4.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和行业主管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弱项,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系统科学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 省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四个扎扎实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2020年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内容,将落实督察整改与推进能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把好生态保护项目核准关、配合煤炭矿区整治,推动绿色发展等措施,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已完成销号确认、销号复查等流程,现予以公示。 |
整改时间 |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杨炯学 0971-633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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