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实施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三个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委党组“政治领委、实干兴委、人才强委、依法治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发展改革事业全局中系统谋划,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抓改革促发展,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锚定思想航向,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深学细悟强理论,以思想武装明方向。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贯穿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主张转化为重大政策、规划及地方性法规规章。通过实现“合法性审核、执法人员培训、宪法宣誓、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机关法治建设考核”五个全覆盖,全委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深化,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机制压责任,以统筹协同抓落实。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出“依法治委”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委”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构建“党组统一领导、法规处牵头推进、各处室分工协作”的法治工作格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管理等系列制度,连续五年制定委法治建设及普法年度工作要点,以台账式管理精准督促任务落地见效。
创新普法扩覆盖,以多元形式强意识。严格落实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普法教育兼顾了“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动态调整《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民法典”宣传月、“8·15”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为法宣节点,广泛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源法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举办依法行政、公平竞争等专题培训,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全委干部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进一步树立。我委法制工作机构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聚焦主业优服务,以法治思维强效能。将法治理念贯穿立法、执法及发展改革全过程,构建“前端审核、中端规范、后端化解”的全链条法治服务体系。“前端” 严格合法性审核,在公共信用信息、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法规、决策及文件起草中,在项目审批中增加法律风险提示,从法律源头找依据,在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环节积极普法。“中端”强化规范行政执法,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与业务能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后端”妥善化解争议,针对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建立法治提醒机制,就项目概算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涉企行政检查等问题 “一对一”工作提醒跟踪督促。
统筹改革法治,织密法律规范体系
靶向发力推立法,以制度完善强保障。立足省情实际与发改职责,兼顾“当下解困”与“长远筑基”,推动实践成果法制化。2020年以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等4部地方性法规以及铁路安全、政府投资、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相继出台实施。认真做好《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办法(修订)》工作,结合国家立法进程,做好我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招标投标条例等前期工作。同时,加强立法课题研究,《青海省招标投标领域地方性法规修订前期研究报告》获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省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严审细查控风险,以规范管理提质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对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省政府的文件以及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从内容、制定程序等方面严把审核关口,力争守好重大行政决策第一道关口。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党内规范性文件按期清理与专项清理,对照能源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上位法优化文件体系,全委制度更加协调统一完善。
融入全省促发展,以法治赋能强支撑。将法治建设与发改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高地打造,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法治建设,在《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创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举措上积极建言献策。以法治引领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贯彻煤炭法、电力法等法规,推进《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实施,以能源法施行为契机,能源领域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法治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推行 “全国一张清单”模式。
善用法治方式,深化依法治理实践
规范执法提水平,以严格监管护公平。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制度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尺度,结合职能调整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组织400课时公共法律、业务技能培训,54人通过考试获执法证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经营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化解争议护权益,以源头治理防风险。提升复议应诉质效,实行“谁承办、谁应诉”责任制,一案一督导,一案一追踪,实现行政应诉有章可循、依规运行。建立定期通报会商机制,组织委法律顾问、应诉处室、法学教育背景人员共同研判案件,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相关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调,从源头防范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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