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制定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5: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三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提升准入服务效能,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一是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聚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3个方面,提出3条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举措。二是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围绕全面梳理自查涉市场准入相关规定文件、推动文件修改废止工作、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等3个方面,提出3条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举措。三是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从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等2个方面,提出2条全面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举措。四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聚力推动市场准入效能提升、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4条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举措。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和违规设置的准入障碍,逐步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加快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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