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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5-1469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15-05-22 04:24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收费〔2014〕731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2 04:24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发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决定放开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费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对我省义务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仍实行双方协商确定,不再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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