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人民政府,格尔木市、门源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5﹞2665号)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6﹞1798号)的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于近期将对我省第一、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进展情况、成效经验、需加快探索突破的领域等开展评估调研,并形成对各试点地区试点进展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报告。现将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我省各综合试点地区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全面客观总结试点以来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便更好的争取国家相关渠道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补齐城镇建设短板,形成工作亮点和试点经验。同时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调研工作,精心安排调研活动,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对我省的评估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6〕1798号)无电子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联系人:刘亚州,联系电话:0971-6306269 1389758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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