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500029X/2017-57889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td>
发布机构 : 人事处 成文日期 : 2017-06-21 08:46
发文字号 : 青发改人事[2017]416号 是否有效 :
标题: 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关于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6〕95号),结合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我委实际,对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程序、方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委机关2017年平时考核从7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实行以个人工作纪实评价、量化考核为主的基本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包括委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

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省价格认证局平时考核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二)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共性指标包括“德”、“能”、“勤”、“廉”,具体考核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内容;个性指标主要考核“绩”,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所在处室公务员岗位职责,对承担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及成效情况制定个性量化指标并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平时考核实行个人工作纪实评价与领导评鉴相结合的方法,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由委分管领导考核,其他人员由处室负责人考核。考核对象以周为周期记录平时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小结、进行自我评价,主管领导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评鉴。

(二)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岗位职责

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职位职责表》,明确所属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内容等,并根据岗位变化、职能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填写《工作纪实手册》

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公务员个人填写《周工作纪实》的“本月工作计划”;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周工作纪实》的“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出勤情况”,如实记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3.填写《月工作小结》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务员要对本月工作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月工作小结》。

4.填写《季度考核评鉴表》

考核评鉴以季度为单位实施,每季度最后一周,考核对象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季度考核评鉴表》,报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或分管委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考核对象周工作纪实、月工作小结、季度工作总结和出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季度考核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参照《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价表》(见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并确定平时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应90分(含)以上、75分(含)以上90分以下、60分(含)以上75分以下、60分以下。考核评鉴结果由主管领导反馈给考核对象本人。

5.考核结果备案。机关各处室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并加盖处室印章,于下一季度第一周内报送委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考核结果使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1.考核对象的“年度平时考核成绩”为每一季度平时考核成绩的平均值。“年度平时考核成绩”按照70%的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考核领导要充分考虑考察对象的平时考核成绩。

2.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一般应从平时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3.考核对象季度平时考核成绩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每年有2个季度以上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等次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二)与日常管理相挂钩。每季度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考核情况,及时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督促指导考核对象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三)与个人奖惩相挂钩。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情况与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紧密结合,对平时考核成绩优秀的公务员及时进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实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继续保留。在委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平时考核的日常管理、成绩统计汇总、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关各处室按照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本处室人员平时考核工作。

(二)严格考核管理。各级要充分认识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务员工作纪实、工作小结的审查和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鉴、打分,严禁随意评价、臆断评价、打人情分,防止平时考核流于形式。确定考核等次时,要严格控制优秀率,原则上优秀等次的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

(三)强化督促检查。驻委纪检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对各处室平时考核工作及基础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对平时考核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委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从严控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价表

2.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手册

3.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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