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机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3号)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国务院。为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委牵头梳理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贯彻落实情况,并于2018年1月3日前将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中办发〔2013〕17号及青办发〔2013〕30号等文件精神,在前阶段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对2017年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自查报告(包括附表),务必于1月2日前将书面报告及EXCEL电子表格报送我委。
发文范围:
一、各市、州人民政府
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西州政府;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黄南州政府;果洛州政府;玉树州政府。
二、省直各机关单位
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扶贫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人防办。
联系人:宋练强
联系电话:0971-63057526305757(传真)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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