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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8-842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法规处 成文日期: 2018-01-24 05:30
标题: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青发改法规〔2018〕45号 是否有效: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4 05:30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青法政组办〔2017〕26号)要求,对照《青海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委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研究提出了2018年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上。

一、2017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2017年以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以提高实际工作成效为着力点,坚持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双轮”驱动,与法治宣传教育同步强化,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与打造“阳光发改”紧密衔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17年我委获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健全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分工协作,系统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确定2017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推广年”,研究制定了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台账,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法治机关建设第三方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编制整改任务台账,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明确可检验成果形式,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协调推进了《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重点立法进程。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情况以及我省发展改革需要,对本部门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提出清理修订建议。修编《依法行政制度汇编》,拟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2项涉及依法行政的制度规定,建立了较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完善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五统一”制度(统一制定程序、统一登记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公布备案、统一评估清理),对7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开展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了保留108件,废止14件,修订5件的清理意见。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涉及我委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1项,取消2项工商后登记事项、2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整合2项涉企证照事项,规范7项公共服务事项和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调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加快青海省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拟定《青海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拟定《青海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省情提出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改建议。强化收费管理,出台《青海省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取消、放开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工作的通知》。协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定《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相关信息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发布管理,完善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青海”网站建设,61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已有54家实现与省信用平台数据对接,省信用平台已归集入库信用信息4523万余条,向国家平台上传1199余万条,“信用青海”已累计发布各类信用信息108万余条,向社会公示联合奖惩案例169起。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拟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规定》,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评估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制定主体、法律依据、权责界定、决策程序、主要内容、实现形式、法律后果等进行审查,对260余件重大事项文件进行了审核会签。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我委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对马什格羊水库灌区工程、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2名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健全了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吸收外聘法律顾问和推选公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工作队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修编发布《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7年版)》,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编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对69项行政处罚逐项制定了裁量权基准。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统一规范政府服务事项编码,印发《关于调整委驻省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事项的通知》,对12项进驻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等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了举报箱、电子信箱、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拟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柔性执法管理规定》。拟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录用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修改完善“一单两库”,已建成试运行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启动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拟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价格执法现场取证、现场固定证据、现场调取经营者相关信息,项目的建成将会全面提升我省价监系统在现场监管、信息归集、联合惩戒等方面的能力。

(七)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调解规范化建设,拟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分析总结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发案特点,开展全省投资管理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汇总工作,印发《关于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事项的通知》,统一规范了投资管理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标准。规范行政复议案件档案资料整理,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的通知》,开展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案卷查评工作。畅通公众利益诉求渠道,印发《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息投诉请求清单(试行)》,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合理分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处理。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在委门户网站建立健全了领导信箱、网上投诉、留言咨询、网上调查等栏目,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2017年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突出重大规划编制、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立法进程、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各界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牵头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有关调价和收费的信息,并积极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了价调政策的平稳出台。加快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网站布局机构,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注重政民互动,突出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创设运行“青海发改”微信公众号,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新渠道。

(九)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宣传,扎实推进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拟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落实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干部集体学法、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培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对凡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并将考试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以普法教育为重点,组织举办了4期机关干部法治培训会、开展了4次法治专题学习和2次普法考试。

总体来看,我委法治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观念、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经济工作是硬任务,法治工作是软任务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二是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还不够,参谋助手作用仍需加强;三是防范行政风险的意识还需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反馈并改进行政执法的机制尚不完善;四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健全和改进。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委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建设,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干部集体学法等制度。二是加强政策法规、行政执法、招标投标等工作的培训,提高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营造全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对照《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组织开展系统“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自查评估。

(二)推进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重点立法工作进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提供制度供给。一是积极推进《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立法进程,完成《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立法提交工作。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三)强化行政职权监督制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以约束审批权力为重点,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对权力处室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试点改革,完善执法告知、听证、决定等程序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本委中心工作,对于如何引入外部力量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复议监督纠错和预警功能,使行政复议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一是完善出台《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我委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常态化合法性审查,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二是深入做好案件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复议案件违法问题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通报警示作用,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开展复议和应诉业务培训,针对审批事项下放和《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地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举办专题培训班,强化对系统办案的指导。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跟踪把握和灵活引导舆论热点和群众诉求,全力打造“阳光发改”。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窗口标准化工作规则、窗口办事指南、窗口服务规范标准等制度规范。三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有序整合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体制,促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

专此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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