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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8-98364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投资处 成文日期: 2018-02-06 09:05
标题: 关于下达青海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投资〔2018〕76号 是否有效:

关于下达青海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6 09:05

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23号)要求,现将青海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19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请据此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请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不得贪大求洋、超标准装饰装修,严禁超标准安排办公用房,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

二、计划转下。

请在收到我委投资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对分解下达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

请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投资。所有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务必于当年开工建设。

三、监管措施。

项目单位承担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项目批复组织建设实施、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承担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省档案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的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你们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年内务必全部开工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不得低于50%。请按照项目审批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通过相关项目建成和投入使用,不断改善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保管利用条件。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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