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印发省直机关2018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直工委〔2018〕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34号)和省普法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依法普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普法办发〔2018〕2号)要求,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印发省直机关2018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直工委〔2018〕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34号)和省普法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依法普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普法办发〔2018〕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结合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做表率,带头强化对法治的追求和信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做决策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有效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58号)精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将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法规处、委属各单位)
(二)明确普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深入宣传宪法,突出宣传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交流学法体会,要面向基层单位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深入精准扶贫联系村和定点联系社区宣讲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带动干部职工学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四)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完善健全和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终述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制度。(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五)加强党员干部诚信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7〕31号)精神,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个人诚信教育,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六)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本单位学习园地、政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等载体,扎实推进法治橱窗、法治建设成就展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主题宣传、集中宣讲等载体,继续利用法治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日常法治宣传。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推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人物。(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法规处、委属各单位)
(七)推进“互联网+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新兴媒介平台,增强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运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直观、生动、便捷的普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对法律知识的多元化需求,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利用“青海发改”微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处室:法规处、委属各单位)
(八)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全省重大节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分工,加强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工作,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省综治宣传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依托政务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媒体新传播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法规处、价格处、委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实施。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律进机关”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做到有具体方案、有活动记录、有档案资料、有检查考核。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治讲座制度、法治培训制度,突出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等重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法律进机关”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把“法律进机关”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选优挂钩,促进工作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展示“法律进机关”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实践、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等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委属各单位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情况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报委机关党委和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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