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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9-0012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体改处 成文日期: 2019-01-13 11:48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青发改法规〔2019〕11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3 11:48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青司发〔2018〕224号)要求,我委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双轮”驱动,与法治宣传教育同步强化,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与打造“阳光发改”、“效能发改”紧密衔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分工协作,系统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将2018年确定为“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深化年”,研究制定2018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台账,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推行“证照分离”事项1项,取消证明事项1项,规范公共服务事项7项。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级预算内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强化价格收费管理,修订发布《青海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制定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清理规范了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转供电环节收费,减免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协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青海省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等文件,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7个省级部门的工程项目违规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协调推进《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重点立法进程,《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已基本完成起草调研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规范,建立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五统一”制度(统一制定程序、统一登记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备案公布、统一评估清理),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三次集中清理,提出28件废止或失效、9件修订、3件征求其他部门意见、105件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出台的文件进行自查,梳理出存量政策文件236件,经审查共废止4件,修订2件,失效2件,继续保留执行228件。同时,对2017年9月以来新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209件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没有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信用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政策解读、决策执行和事后评估等9项程序作出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对诺木洪水库、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西宁机场三期、青海湖机场、玉树机场改扩建工程、青藏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等重大项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柔性执法管理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将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修改完善“一单两库”,建成运行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在价格监督检查领域率先实现了“双随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各部门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信息向省信用平台归集推送,省信用平台已与61家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对接,省级和8个市州、46个区县信用平台网站已建成并上线运行,基本形成“信用青海”一平台、一门户信息系统架构。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据权责清单,制定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所有行政权力的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权力事项、法律依据、运行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委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窗口集中办理事项的通知》,分类编制“只进一扇门”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公共服务等1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窗口集中办理,并逐项明确了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等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青海发改”微信公众号推广应用,加快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网站布局结构,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了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七)依法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研究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2名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健全了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吸收外聘法律顾问和推选公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工作队伍,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合同审查、法治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办案指引(2018年版)>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案卷进行了自查,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案卷整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在委门户网站健全了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监督投诉、在线咨询等栏目,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截至2018年底,我委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件。

(八)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研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印发《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18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干部集体学法等制度,定期邀请委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作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借助“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了宪法知识在线答题、《监察法》我学我答、“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全年共组织举办机关干部法治培训会5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场次,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39个,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总体来看,2018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依靠法治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还不够,参谋助手作用仍需加强;三是防范行政风险的意识还需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反馈并改进行政执法的机制尚不完善;四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健全和改进。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思路

2019年,我委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努力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干部集体学法等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加强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培训,提高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营造全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重点立法工作进程,完成《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立法提交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三)强化行政职权监督制约。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对权力处室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加强行政执法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本委中心工作,对于如何引入外部力量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复议监督纠错和预警功能,深入做好案件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复议案件违法问题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通报警示作用,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开展复议和应诉业务培训,强化对系统办案的指导。

(五)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编制窗口服务指南、受理事项材料标准化手册,规范窗口受理审核依据和办理工作程序。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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