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新增年产100万吨氯化钾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盐湖股份政字﹝2018﹞331)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吨氯化钾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377号)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形成新增年产100万吨氯化钾生产能力,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土地、环评、安全、消防等手续齐全,财务审计等验收资料完整。
三、项目通过了各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符合项目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验收。
特此函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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