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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0-0053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9-16 09:28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外资〔2020〕556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6 09:28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结合我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公司法人主体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切实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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