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关于做好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根据《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地区〔2020〕1133号),本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重点支持对西部地区发展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请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原则,调整优化重点项目选取方向,重点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拟申报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际交流处。
附件: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资金需
求表
联 系 人:胡建东
联系电话:0971-6262871
电子邮箱:xkbqh@163.com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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