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精神和《青海省定价目录》(青政办﹝2015﹞202号)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司法厅
2017年5月12日
附件:青海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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