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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2-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3 05:45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2021〕822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3 05:45

省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中央驻青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相关金融机构,各相关企业,部分新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驻委纪检监察组、委属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在西宁召开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梳理总结2021年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绩,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着力保持经济大盘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参会人员

省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中央驻青有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和省属重点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部分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主任,各县(市、区、行委)发展改革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粮食局、省能源局各副局长及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填写会议回执,于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各县(市、区、行委)发展改革局参会人员,由市(州)发展改革委衔接落实统一组织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朱赫华,0971—6305736、6113009(传真);王芳,0971—6305715。

2.省政府已定于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召开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座谈会(通知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印发),届时省政府分管领导将出席会议。请参加上午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的人员,一并参加下午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座谈会,尽量保持人员不变。

3.请全体参会人员于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2时到胜利宾馆5号楼6513房间报到,领取会议材料;12月27日上午8时40分前扫码进入会场。

4.参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在14天内有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发烧、咳嗽、乏力等现象须及时如实报告,健康筛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会。会议期间请着便装并全程佩戴口罩。

5.西宁地区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附件:1.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参会名额分配表

2.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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