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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2-0006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2-22 02:34
标题: 关于2022年1月份全省各有关市县(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名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青发改电〔2022〕2号 是否有效:

关于2022年1月份全省各有关市县(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名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2-22 02:34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现将2022年1月份全省各有关市县(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1.6%,累计上涨1.6%。

各市县(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名情况

从环比情况看,11个调查市县(区)中,除玛沁县、格尔木市持平外,其余地区均上涨,其中,大通县、平安区均上涨0.5%,西宁市、同仁市、玉树市均上涨0.4%,乐都区、海晏县、共和县、德令哈市均上涨0.2%。

从同比情况看,11个调查市县(区)中,大通县上涨2.5%,玉树市、西宁市、同仁市分别上涨1.8%、1.7%、1.5%,其余地区涨幅在0.5%-1.3%之间。

从累计情况看,11个调查市县(区)中,大通县上涨2.5%,玉树市、西宁市、同仁市分别上涨1.8%、1.7%、1.5%,其余地区涨幅在0.5%-1.3%之间(具体涨幅见附表)。


附表:2022年1月份全省各有关市县(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序)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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