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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2-00066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2-13 04:50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规划〔2022〕84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3 04:50

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青有关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张掖市、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经2021年12月28日甘青两省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落实好《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甘青两省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1+3+10”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落细,进一步锚定年度目标、落实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升级加力兰州—西宁城市群(以下简称兰西城市群)建设,特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1.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良好湖泊生态功能提升、河谷盆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腾格里沙漠南缘防风固沙工程,推进城市群“六大生态治理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牵头单位:两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两省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提质和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项目,推动祁连山片区生态系统治理工程实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牵头单位:两省林草局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跨界河流全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集中连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企业排污整治,建设流域沿岸湿地公园。

牵头单位:两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引大济湟、引黄济宁工程进度,加强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提升黄河干流以及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宛川河、洮河、大夏河、祖厉河等流域防洪能力。

牵头单位:两省水利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共同研究建立黄河流域(青甘段)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两省财政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健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协调机制。加强在臭氧污染控制、土壤修复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先进环保技术领域合作交流。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

牵头单位:两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撑能力

7.加快西宁至成都、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持续推进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兰新客专兰州至西宁段提质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建设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宁缠垭口至克图段、稳步推进同仁至赛尔龙至郎木寺等省际通道项目,谋划G6京藏高速、G30连霍高速等路段扩容改造。 

牵头单位:两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快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推进共和、黄南、临夏、定西等支线机场项目进展,加快贵德通用机场建设,加强两省机场合作,在医疗急救、应急救援、旅游观光、短途运输、航空护林等领域加强通航合作。

牵头单位: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兰州、西宁城市间多种运输方式联程联运和客票一体联程,加快城市间公共交通一卡互通。

牵头单位:两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有序开展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通渭风电基地、临夏光水储用清洁能源基地、青海海南州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两省大型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开展合作。

牵头单位:两省能源局牵头;

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甘肃省电力公司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海南哇让、临夏东乡、临夏康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展,打造黄河上游千万千瓦级水电基地。

牵头单位:两省能源局牵头;

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甘肃省电力公司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统筹推进甘肃武胜—青海郭隆750千伏第三回线路工程。研究推进青海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

牵头单位:两省能源局牵头;

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甘肃省电力公司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两省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协同推动创新和产业发展

15.推进兰州、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创建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牵头单位:两省科技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等落户兰西城市群。

牵头单位:两省科技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牵头单位:两省科技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农畜产品营销合作,在原料代购、贮运、保鲜和产地初加工等方面合作,共同在国内大中城市开设特色农牧产品营销窗口。

牵头单位:两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发展新能源制造产业,扩大晶硅切片及电池、太阳能光伏玻璃、氢能等产品规模。

牵头单位: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联合开发“甘青大(小)环线”“环西部火车游”等“一程多站”式甘青跨区域旅游产品线路。

牵头单位: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联合开展黄河文化资源调查,挖掘黄河文化遗产价值,持续打造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

牵头单位: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设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鼓励发展体检、咨询、康养、康复等多样化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对外开放提速提质

23.努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联程联运,共同推动国际班列常态化运行,支持两省联运整装和编组中欧、中亚、南亚班列,联合推进中尼贸易陆路通道建设。

牵头单位:两省商务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大外贸品牌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兰州佛慈”“兰州百合”“热贡唐卡”“青绣”“青海藏毯”等品牌价值。

牵头单位:两省商务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进一步提升兰洽会、青洽会、中国(青海)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影响力,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

牵头单位: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相互支持举办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国际艺术节、博览会和综合性论坛。培育一批国际友好城市。

牵头单位: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责任单位:两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提升兰州马拉松赛、环湖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影响力。

牵头单位:两省体育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市场要素对接对流

28.健全城市群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区域人才常态化交流和流动。

牵头单位: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补充耕地指标城市群内交易机制。

牵头单位:两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优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动两省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共享,推动区域内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资源共享,实现认证或检验检测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发展合作,开展对跨区域的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的联合执法。

牵头单位: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牵头单位:两省税务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34.组织开展兰西城市群中小学课堂教学论坛,开展基于中央电教馆智能研修平台的精准教研活动,共建共享“基础教育精品课程”优质资源。支持两省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支持区域内职业院校采取学校联盟、结对共建等方式实现联合办学,实施甘肃—青海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协作计划。

牵头单位:两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在两省毗邻区域医疗机构建立省际间孕产妇、新生儿等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支持两省医疗机构建立跨区域医联体,开展名医专家相互坐诊、医师技能培训、信息平台建设等领域合作。

牵头单位: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两省间监测预警、协同处置、应急管理、联防联控和相互支援机制。

牵头单位: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顺畅衔接,依据政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户籍限制。

牵头单位: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稳步推进两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拓展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范围。

牵头单位:两省医保局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强化区域协同治理,联合开展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工作,共同打击造谣滋事、哄抬物价、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两省公安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推动应急事务联动,建立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应急救援、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两省应急厅牵头;

责任单位: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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