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3月9日,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国内疫情也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现有27个省市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委党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疫情的复杂性、严峻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省外返青来青以及与新增1号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轨迹交集的干部职工与亲属,须第一时间向委办公室、人事处及居住地社区报备,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省外返青来青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抵青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带“*”的人员,在返岗上班前须持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报委办公室、人事处后方可返岗。
三、全委干部职工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处级领导干部须请示委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其他干部职工须请示处室负责同志同意,并报备委办公室、人事处后方可外出。
四、所有进出我委人员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体温检测。委办公室后勤持续做好办公区域通风消杀工作。严格控制会议召开范围,原则上不邀请外省人员参加。
五、持续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积极配合落实社区的管控措施,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
六、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时要立即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附件: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疫情防控人员信息排查表
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代章)
2022年3月10日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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