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近期,西宁市陆续新增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复杂。各处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本次疫情的复杂性、严峻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根据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通知》(青发改办文〔2022〕10号),抓好人员排查、会议召开、人员出入等要求,从严从紧加固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并从即日起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巩固我委疫情防控成果。
二、全委上下近期暂停网络购物,最大限度减少与感染源接触的可能。如需购买生活物资,可在超市进行采购,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控制停留时长。
三、若已进行网购,取件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错峰取件,做到无触碰交接,签收时可自带签字笔,取件后迅速离开,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委办后勤对已签收的快递,第一时间进行消杀,确保快递安全。
四、委办公室后勤及委属各单位做好机关办公区、委属各家属院消毒物资及防疫工作,储备一批消毒酒精、抑菌药剂、防疫口罩等防疫物资,并由专人负责看管、存放。
五、省能源局要加强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等有关方面的沟通衔接,做好近期人民群众煤电油气等用能需求,有效提升供应保障能力。价格处、成本价格监测处和省粮食局要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强化粮食、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和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
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代章)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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