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青发改法规〔2021〕400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结合《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市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法规〔2021〕400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结合《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市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对我省招标投标领域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汇总,经省司法厅审核后形成了《青海省现行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现行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