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物流园区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系统全面掌握物流园区建设情况,更好推动物流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物流园区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物流园区:(1)署名为物流园区、物流枢纽、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公路港、铁路港、物流港、无水港等单位或企业;(2)园区占地面积在150亩(0.1平方公里即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用地手续;(3)园区有多家企业入驻,能够提供社会化的物流服务。规划、在建及运营的物流园区均在调查范围,如尚未正式开业的园区,可填“在建”或“规划”。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工作以问卷调查为主,内容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物流园区建设发展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园区数量、园区类型、空间布局、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营管理、社会贡献等。二是物流园区创新发展的代表性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创新以及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情况等。三是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本次调查表分为市(州)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物流园区调查表(详见附件2)。附件1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填报;附件2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所属地物流园区填报。如有指导物流园区发展的规划、政策、案例或相关文字材料也请一并提供。
三、调查要求
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调查,并于5月10日前将调查总结(含附件1、附件2及文字材料)以Word版格式和盖章文件pdf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委。
附件:1.2022年物流园区调查汇总表
2.2022年物流园区调查表
联系人:申玉花 联系电话:0971-6368349
电子邮箱:377148590@qq.com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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