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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2-003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9-15 05:23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文〔2022〕23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5 05:23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发展改革工作,确保干部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近期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四方责任”,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把外防输入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做好委系统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公共区域人员管控、办公场所通风消杀、“信康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机关食堂物流冷链食品监测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有效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外资处、产业处、价格处、成本处、运行局要加强与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跟踪物资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实时监测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消毒防疫用品市场动态,确保供给充足。外资处、粮食局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市场运行监测,强化粮食、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和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能源局、运行局要加强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及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人民群众用电、用气等用能需求保障工作。

三、确保“信康码”安全稳定运行

信用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安排骨干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落实跨区域推送信息协查机制,做好近期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疫情防控的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出行管控等保障任务,持续抓好“信康码”运稳定运行、升级改造等各方面工作。

四、切实做到安全有序出行

严格执行出省报告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倡导就地过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科级干部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副处级干部由委分管领导审批,正处级以上干部由委主要领导审批,并第一时间向委办公室、人事处报备。铁航办、基产处要进一步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青海机场公司等有关方面的沟通衔接,配合做好“两节”期间重点时段、热点线路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力供给。

五、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增强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压实责任,及时对办公区、家属区、绿化区的水、电、暖、气等管网、管线、管道及库房、机房、车辆运行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六、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及委机关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全省政府系统三级带班值班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责任不缺失、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进一步加强带班值班人员对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准确性,规范紧急事件报送流程与内容,及时了解掌握重要苗头线索,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确保第一时间向带班委领导报告,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及省应急委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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