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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2-0040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外资处 成文日期: 2022-12-08 09:15
标题: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2022年第52号令)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外资〔2022〕848号 是否有效: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2022年第52号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8 09:15

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符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

《鼓励目录》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2022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修订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2年第52号令,以下简称《鼓励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鼓励目录(2022年版)》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全国目录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其中,青海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29条增加至30条,修改1条。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结合劳动力要素禀赋、高原特色资源及比较优势产业等,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外商投资环境,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对外开放。同时,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我省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着力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技术迭代升级。

由于文本内容过长且已对外公开发布,原文请自行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政策发布中心发展改革委令栏目或商务部官网政策发布栏下载使用。

附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青海省部分)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青海省部分)

1.高原动植物资源保护、种养与加工利用

2.枸杞、青稞等种植及深加工

3.饲料加工

4.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及水生态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5.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光伏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

6.有机天然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精深加工

7.特色手工艺品、工艺美术品、旅游纪念品设计生产

8.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

9.石英、石膏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品及深加工制品(勘探、开采除外)

10.铜、铝、镁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

11.钛金属精深加工

12.镍金属精深加工

13.铝基、镁基、钛基、锂基及镍基等新型金属合金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14.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

15.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和深加工

16.聚甲醛、聚苯硫醚等工程塑料生产

17.烯烃下游精深加工产品

18.工业尾矿及工业生产废弃物及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的资源化利用

19.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须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20.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

21.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2.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

23.锂电产品生产及专用设备研发、制造

2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

25.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6.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27.城市及农村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

28.商业连锁经营、跨区域代理经营等新型流通业

29.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体育赛事(不含电子竞技)运营及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30.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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