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委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的《省发展改革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性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1月22日
省发展改革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原《省发展改革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修订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全力以赴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全委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集中力量打赢全省疫情歼灭战积极贡献发改力量。
二、调整委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纳军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 强 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局长
马统邦 党组成员、副主任
才让索南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亮 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侯洪波 副主任
吴密森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 冬 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
孙军霞 党组成员、副主任
丁永顺 党组成员、副主任,综合处处长
成 员:
崔 飚 二级巡视员、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
怀 林 二级巡视员、基础产业处处长
王 虎 办公室主任
戴 鹏 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亚州 发展规划处处长
张海涛 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
钟天路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
沈贵宁 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刘 梅 利用外资处处长
张启金 地区经济处处长
蒲晓波 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
吕朝晖 农村牧区经济处处长
潘唐皓 产业协调处处长
柴生巍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一级调研员
刘海山 高技术产业处处长
邢广平 社会发展处处长
温宝平 价格处处长
赵 萍 成本价格监测处处长
乔 惠 支援帮扶合作交流处处长
杜国平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处长
欧阳万江 铁航办副主任
唐金麒 人事处处长
杨国庆 重大项目管理协调处处长
郝齐舒 国际交流处处长
林 强 循环经济发展处处长
完玛才让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李之隆 评估督导处处长
崔 智 黄河事务处处长
张卫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吕 勇 机关纪委副书记
段海兰 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李荣业 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汪进魁 省粮食局副局长
袁卫民 省能源局副局长
杨雅莉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
赵永平 省监测评价中心主任
牛 炜 省信息中心主任
郑长禄 青海省经济研究院院长
李彦麟 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杜文平 省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翁 巍 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
王怀成 省节能中心主任
秦木德 省公建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俞文元 省工程咨询中心董事长
马忠海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王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委党组决策部署,履行发展改革部门职责,积极组织落实省发展改革系统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在委党组统一部署下,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早”措施,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三)对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天各1开展次核酸检测。隔离情况、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向委办公室、人事处报备。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继续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措施。隔离情况、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向委办公室、人事处报备。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五)对参加核酸采样等志愿活动工作人员结束闭环作业后,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隔离情况、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向委办公室、人事处报备。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六)居家隔离人员在社区医务工作者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一旦检出阳性,配合疾控部门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七)严格落实“四早”要求,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绝不能等待观望、犹豫不决、贻误战机。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八)全委所有来(返)青干部职工及亲属抵青前通过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持续实施“落地检”措施。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九)在做好委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委属单位、所属行业、重点单位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的监管,建立重点人员人群信息台账,以处室为单位,加强干部职工及亲属的关心关爱力度,详细了解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统筹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十)所有进出我委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信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期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在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流动,文件尽量以电子文档收发,确有涉密机要等纸质文件,一律在委门口完成交接,并做好消杀工作。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十一)属地疫情发生期间,各处室、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得接见、接待外单位人员,不得在委机关召开处室、单位以外人员参加的会议,尽量以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十二)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疫苗接种意愿,人事处要适时对全委干部职工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详细摸排并及时通报。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堵塞免疫漏洞,不断提高疫苗接种率。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十三)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08号)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聚集性疫情处置能力,不断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十四)委办公室及委属各单位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定期储备消毒酒精、抑菌药剂、防疫口罩等物资,定时对办公区域进行通风消杀处理,确保物品清洁、垃圾处理等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闭环管理,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值班记录表,严格落实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十五)围绕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经济调度服务工作机制各专项组牵总职能,加大经济运行指标、投资任务调度力度,强化指标进度监测分析,瞄准节点倒排计划,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责任领导:马统邦、才让索南、吴密森、丁永顺
责任单位:综合处、投资处、产业处、社会处、价格处
(十六)围绕在建重大项目,加强与各市州、行业厅局及有关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发挥好省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支撑带动作用,持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及时跟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责任领导:吴密森
牵头单位:重大项目处
责任单位:各项目处室
(十七)加强与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跟踪物资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实时监测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和卫生消毒防疫用品市场动态,确保供给充足。
责任领导:才让索南、吴密森、崔飚
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局、外资处、产业处、价格处、成本价格监测处
(十八)加强工作调度和市场运行监测,强化粮油、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和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
责任领导:徐强、马统邦、吴密森
责任单位:价格处、成本价格监测处、外资处、农经处、粮食局
(十九)加强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及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用电、用气等用能需求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赵冬、崔飚
责任单位:能源局、经济运行局
(二十)加强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青海机场公司等有关方面的沟通衔接,按照国铁集团、民航总局相关要求,衔接做好疫情发生地列车、航运班次安排有关工作。
责任领导:侯洪波
责任单位:基产处、铁航办
(二十一)省粮食局督促局属各企业,坚决服从省、市(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储备粮轮换、粮油市场保供和军粮供应任务中进出库区车辆及相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徐强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二十二)省能源局督促中国华电青海分公司、中广核青海分公司、鲁能新能源青海分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好现场施工队伍、施工组件材料、生活物资等疫情输入风险防范及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赵冬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二十三)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切实做好信康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工作,按照服务防疫、方便群众、科学合理、安全稳定的原则,会同联通公司持续着力做好组织管理、技术架构、承载能力、运行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工作。
责任领导:吴密森
责任单位:省信用信息中心
(二十四)支援帮扶合作交流处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与各市州政府及六省市援青指挥部的沟通联系,关心关怀好援青干部和东西部协作干部,及时掌握身心健康状况,同时提前做好衔接准备工作,为必要时争取援青省市支援支持我省开展防疫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领导:侯洪波
责任单位:支援合作处
(二十五)全委干部职工要坚决服从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时刻提醒家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所有驾驶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和通风,归队后对车辆及时清洗、消毒、通风,所有驾驶员须在体温检测正常及佩戴口罩后方可出车,返程后须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才可回停。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十七)食堂要持续加强物流冷链食品监测和管理,强化对食物采购、加工环节的消毒措施,切实把好疫情防控输入关。疫情期间食堂按需提供盒饭,不提供堂食,各处室统一汇总所需盒饭数量,由专人负责领取。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十八)机关党委、人事处要加强疫情防控、疫病防治等方面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正确理解防控管制措施,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防范不实信息在网上传播,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领导:马统邦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二十九)机关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重申疫情防控纪律作风“九严禁”要求的通知》要求,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责任领导:马统邦、陈亮
牵头单位: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三十)要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控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委机关全体干部、委属单位负责同志须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确保岗位正常能运转、各项工作不断线。
责任领导:领导小组各副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委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负责,主动作为,坚守岗位,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确保自身防护到位,守好门、管好人,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强防线。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统筹好人员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应急处置快速精准、监测预警灵敏高效、重点监管常态落实、监督检查深入细致,结合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是全委共同的任务,必须做到全委一盘棋。委办公室、人事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形成合力、高效运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发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