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4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进一步规范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确保公示信息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现将2023年10月份各单位、各地区“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信息报送总体情况
10月份,47家省级单位和8个市州共归集“双公示”信息110985条,清洗入库110971条,数据合规率为99.99%,迟报率为1.54%。其中,上报行政许可信息24405条,清洗入库24399条,数据合规率为99.98%,迟报率为5.4%;上报行政处罚信息86580条,清洗入库86572条,数据合规率为99.99%,迟报率为0.46%。
二、“双公示”信息报送具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信息
10月份,数据质量方面:省级部门(单位)行政许可数据合规率普遍较好,整体达到100%。各市州数据合规率有明显提升均达到99%以上。区县总体合规率较上月有明显提升,西宁市湟源县合规率需重点关注整改。
时效性方面:省级部门(单位)行政许可数据报送时效性较好。部分市州时效性较差,其中果洛州迟报率超过50%,需重点关注。部分区县时效性普遍较差、问题较多,其中循化县、海晏县、刚察县、玛多县、班玛县、甘德县、久治县迟报率超过50%,需重点关注整改。
瞒漏报方面:部分市州、区县整体报送量普遍较少,其中玛多县、班玛县、甘德县报送数据量远低于各区县平均值,囊谦县报送数据量为零,为避免迟瞒漏报,需重点查漏补缺,及时上报数据。
(二)行政处罚信息
10月份,数据质量方面:省级部门(单位)行政处罚数据合规率均达到国家要求。各市州中,西宁市要加快整改,合规率要尽早达到100%;各区县中,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合规率较低,需重点关注提升。
时效性方面:省级部门(单位)行政处罚数据报送时效性整体较好。部分市州时效性有较大提升空间,其中海南州迟报率超过50%,需重点核查,及时补报数据。部分区县时效性普遍较差、问题较多,其中乌兰县,同德县、兴海县、贵南县、尖扎县、甘德县、达日县迟报率较高超过50%,需重点关注整改。
瞒漏报方面:部分市州、区县整体报送量普遍较少,其中城中区、民和县、德令哈市、乌兰县、同德县、祁连县、尖扎县、称多县、治多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报送数据量远低于各区县平均值,乐都区、化隆县、囊谦县、玛多县、玛沁县报送数据量为零,为避免迟瞒漏报,需重点查漏补缺,及时上报数据。
三、国家抽查瞒报情况
10月份,国家重点抽查了自然资源、工业信息、教育、消防、应急管理、民政、城市管理、人民银行等8个领域“双公示”数据,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25条。经核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各存在1条瞒报数据,数据源单位为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玛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请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核查补报数据。
四、相关工作要求
“双公示”工作是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核心任务,请各单位、各地区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力度,推动我省“双公示”信息尽早实现无瞒报、无迟报、无错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通报各单位、各地区“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按点名通报次数给予扣分处理,并视情况提升通报层级。
本月被点名通报的果洛州、海南州须将州政府分管领导批办情况于11月17日前反馈至省信用办,西宁市(城中区)、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县)、海南州(同德县、兴海县、贵南县)、海北州(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黄南州(尖扎县)、玉树州(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果洛州(玛沁县、玛多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须将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办情况由所属市州汇总后按期反馈至省信用办,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玛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将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情况按期反馈至省信用办。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10月“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
联系人:华全斌
联系电话0971-5133382、18897159790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2023 1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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