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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4-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1-29 05:01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函〔2024〕34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05:01

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青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信公办〔2024〕1号)要求,现将我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随文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4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71-6305715,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刻把握好政务公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服务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的指导思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解读回应,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委内干部职工职务及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工作机构,安排人员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发布解读“时度效”;整合优势资源,做优做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强化服务导向,有效破解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突出标准引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守牢安全底线,健全完善公开审查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内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促进工作,激励全委干部担当作为。

(二)规范公开标准,提高工作水平。聚焦全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提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水平,特别是围绕工作重点,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入手,主动靠前服务讲解政策、流程,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窗口,不断提升发改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实时监测机制,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力度,有效防范失泄密行为发生。

(三)丰富公开形式,夯实工作实效。通过新闻发布、刊载理论文章等多种方式,主动发声引导预期,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头条推荐79条,发改委信息394条,通知公告74条,图片信息269条,省内系统动态474条,“青海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总计发布309期,903条图文信息,点击阅读量超过2万次,订阅用户达到15275人。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全年共通过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发改委文件45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3条,党内规范性文件6条,政策解读17条,其中文字解读12条,“一图读懂”5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聚焦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持续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重点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发布。针对价格政策的咨询、举报及重大项目政策咨询相关内容,通过“青海发改”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群众留言和咨询40余次,答复网民门户网站留言16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版的基础上作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了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关怀版的设计、制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3

67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17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既依法稳妥办理,又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特殊需求,仅靠《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无法妥善解决,亟需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学习先进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五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打造“阳光发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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