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重点用能领域节能减排联合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环资〔2023〕657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拟于4月上旬赴相关地区开展节能减排联合督查(督查内容详见清单)。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跟进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及企业按照督查清单内容梳理相关工作,准备有关资料,并做好督查配合工作。督查结束后,将根据督查结果召开重点地区工作提醒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节能减排联合督查清单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节能减排联合督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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