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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4-00092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社会处 成文日期: 2024-06-11 09:00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社会〔2024〕329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1 09:00

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青政〔2024〕23号),推动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提升教学实训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夯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基础,现将《青海省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

2024年6月7日


青海省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青政〔2024〕23号),推动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提升教学实训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夯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基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18号),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淘汰落后和鼓励先进相结合,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实训设备,加快建设高水平科学研究平台、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适配度。到2027年,全省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备短板有效补足,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升级。以支持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为导向,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所需,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聚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牧、绿色算力、高原医学、环境保护、人工智能、天文观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平台等重点领域,支持普通高校全面更新不适应教学科研需求、性能无法达到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全力推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职业院校实训教学设备配置更新。聚焦盐湖化工、清洁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中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高职院校更新不适应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专业教学实训设备,着力打造“通用技能+专业技能”实训基地集群,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区域经济新动能新优势。

三、资金来源及支持标准

(一)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主要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予以支持,原则上按照核定总投资的80%进行补助,剩余部分由学校或地方自筹解决。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的项目予以全额支持。

(二)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仅支持以更新换代为目标的纯设备购置。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教学科研和实训教学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要在50万元以上,不支持办公电脑、投影仪以及多媒体、电子黑板、电子屏幕等一般性通用设备。

(三)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明确设备台(套)数、型号、价格、实施年限、资金来源等。对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扎实的学校,将予以优先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协同机制,统筹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各高校要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储备2024—2028年项目库的基础上,定期深化项目储备,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用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高校要提升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水平,强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资金,及时更新老化到期报废设备。要统筹考虑设备购置经费和后期运行经费,科学评估配套资金能力,坚决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三)提升利用效率。各高校要深刻认识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的重要意义,突出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公共服务属性,建立开放共享体制机制,提升设备使用效率和服务覆盖面。鼓励高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将更新置换出的旧设备捐赠给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小学校。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高校要严肃财经纪律,组建设备更新管理专家库,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开展绩效评价,严禁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坚决防止铺张浪费。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和高校主管部门(地区)要加强对设备置换更新项目谋划、资金筹措、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设备更新有质量、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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