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省监评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九十三条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等规定,经2024年8月1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郝齐舒同志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李生良同志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郑永兰同志的青海省投资项目监测评价中心技术部主任(专技四级)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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