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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4-0024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价格处 成文日期: 2024-10-12 09:45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24〕577号 是否有效: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2 09:45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为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运行,支持企业降本增效,结合当前电力供需形势,经研究,自2024年10月1日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原尖峰时段电价按高峰时段标准执行。

请按此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工商业用户合理调整生产经营计划。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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