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500029X/2025-000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td>
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 2025-03-15 01:45
发文字号 : 青发改环资〔2025〕147号 是否有效 :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科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科恒绿色智算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科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科恒绿色智算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青海省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科恒绿色智算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南发改能源〔20252)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规定,我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了节能评审,现就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节能评审意见。本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用能工艺、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分析评价合理可行,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互联网数据服务(I6450)新建项目,项目改建数据中心1号楼,改造面积15077平方米,购置并安装高算力机柜1252台,建成后算力为21000P;新建地上两层框架结构数据中心3栋,购置并安装高算力机柜2832台,建成后算力达42000P,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01.23亿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28.26亿元,工业增加值13.85亿元。

三、项目能源消耗情况。项目建设运行后,年能源消费量合计当量值73071.55吨标准煤(等价值179522.54吨标准煤),其中电力年消耗59271.15×104千瓦时、柴油年消耗156吨。项目实施后增加值能耗虽对全省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影响较小,但对海南州有决定性影响,地方需通过用能预算管理等方式,实现用能供给支出平衡,确保不影响海南州及全省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该项目数据中心电能比(PUE)为1.17,达到数据中心1级能效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节能监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评审意见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一是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要求及节能报告提出的设备选型,选用达到1级能效水平水泵、空压机、变压器、风机、电机等设备。在电机选型上,充分考虑高海拔、湿度大的环境影响,在绝缘等级上提级选型,变频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短时过载能力、高海拔、高湿环境的影响。二是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严格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有关要求,加强能源使用管理,建立并完善能源管理及节能评价体系,配备节能管理人员,对节能工作提出整体要求,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严格各项考核和监督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请你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其他重大事项一并报告。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7年3月16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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