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500029X/2025-0002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td>
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 2025-03-17 01:55
发文字号 : 青发改环资〔2025〕142号 是否有效 :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国家)数字青海绿色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国家)数字青海绿色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中国电信(国家)数字青海绿色大数据中心(一期)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东发改能源〔202526)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规定,我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了节能评审,现就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节能评审意见。本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用能工艺、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分析评价合理可行,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互联网数据服务(I6450)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动力中心各一栋,其中数据中心机房建筑面积20543平方米、动力中心2883平方米、门卫44平方米以及数据中心机房配套设施。主要购置安装机柜约2346架(5KW机柜1217架、8KW机柜1129架),配套建设冷水机组空调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空调群控系统等机电设施。总投资为5.15亿元,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为3.04亿万元,工业增加值为1.69亿元。

三、项目能源消耗情况。项目建设运行后,年能源消费量合计当量值15143.08吨标准煤(等价值37268.10吨标准煤),其中电力年消耗12319.05×104千瓦时、柴油年消耗2.04吨。项目实施后增加值能耗虽对全省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影响较小,但对海东市有一定影响,地方需通过用能预算管理等方式,实现用能供给支出平衡,确保不影响海东市及全省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该项目数据中心电能比(PUE)为1.13,达到数据中心1级能效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节能监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评审意见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一是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要求及节能报告提出的设备选型,选用达到1级能效水平水泵、空调、变压器、冷水机组等设备。该项目全自动砂滤水泵电动机为3级能效,须于2025年12月前将低能效电机更换为1级能效电机。二是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落实《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能源管理机构职责和任务。要加强计量管理,各用能系统配置用能计量表,完善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节能教育,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加大节能工作考核力度。

请你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其他重大事项一并报告。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7年3月16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