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500029X/2025-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td>
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 2025-03-17 02:05
发文字号 : 青发改环资〔2025〕146号 是否有效 :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鹏银(青海)云科技有限公司鹏银昆仑大数据产业园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鹏银(青海)云科技有限公司鹏银昆仑大数据产业园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鹏银(青海)云科技有限公司鹏银昆仑大数据产业园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南发改能源20253)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规定,我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了节能评审,现就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节能评审意见。本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用能工艺、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分析评价合理可行,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互联网数据服务(I6450)新建项目,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36422.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5043.78平方米,安装12KW标准机柜2096个,6KW机柜66个(34个核心机柜,32个运营机柜),全部上线运行可提供约16000PFLOPS算力。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0.85亿元,可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工业增加值2.88亿元。

三、项目能源消耗情况。项目建设运行后,年能源消费量合计当量值32210.32吨标准煤(等价值79229.0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年消耗26179.71×104千瓦时、柴油年消耗24.34吨。项目实施后增加值能耗虽对全省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影响较小,但对海南州有决定性影响,地方需通过用能预算管理等方式,实现用能供给支出平衡,确保不影响海南州及全省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该项目数据中心电能比(PUE)为1.1698,达到数据中心1级能效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节能监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评审意见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要求及节能报告提出的设备选型,选用达到1级能效水平水泵、空调、变压器、风机、电机等设备。在电机选型上,充分考虑高海拔、湿度大的环境影响,在绝缘等级上提级选型,变频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短时过载能力、高海拔、高湿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落实《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能源管理机构职责和任务。要加强计量管理,各用能系统配置用能计量表,完善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节能教育,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加大节能工作考核力度。

请你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其他重大事项一并报告。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7年3月16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