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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4-53601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4-02-18 11:29
标题: “关于支持昆仑玉产业发展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4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字【2013】144号 是否有效:

“关于支持昆仑玉产业发展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14-02-18 11:29

罗保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昆仑玉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格尔木昆仑玉资源富集,近几年在省、州、市的大力扶持下,积极拓展市场,昆仑玉产业已初具规模,培育发展昆仑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委对此十分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和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的安排部署,“十二五” 时期将着力推进国家级国家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等一批具有示范、集聚、辐射和推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并重点打造昆仑玉文化博物馆、格尔木昆仑玉开发展示中心等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我委将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昆仑文化文化产业的前期工作,推进昆仑文化产业的提升,同时建议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运营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昆仑玉文化基础设施的开发和投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0971-63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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