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一优两高,深挖青海文化以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当今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做好西部地区尤其是青海的文化创意产业是提升青海经济和扩大影响力的重要环节。历史上的青海是民族交融、商贸活动的重要区域,因此促成了青海文化的多样性,进而形成了多门类、多风格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广泛的文化载体,这些独特的历史积淀所形成的高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是我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巨大潜力所在。
201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后,我委会同相关厅局认真研究,拟制了《青海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省政府以青政〔2015〕3号文件印发实施。《行动计划》从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领域等11个方面明确了发展的重点任务,同时,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着力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相关厅局积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切实提高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感谢您对我省创意文化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板块)
联系人:胡生君 联系电话:0971-630898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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