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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9-0032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13 03:56
标题: “关于提前下达政府性投资项目预计划的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 青发改建议〔2019〕35号 是否有效:

“关于提前下达政府性投资项目预计划的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8-13 03:56

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下达政府性投资项目预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统筹安排省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民间投资,多管齐下,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动项目生成落地及顺利实施。聚焦项目生成,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前期工作已到位、资金来源明确等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采取省财政预安排资金的方式,提前启动和推动落地实施,切实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补短板、强基础、稳增长、增后劲的支撑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督促各地区、省级相关部门,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持之以恒抓好重大项目储备,做实做好项目前期,加强土地、水电等要素保障,夯实项目建设基础。继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做好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在省财政资金总盘子允许的情况下,对前期工作已到位、资金来源明确符合条件的项目,视情况提前下达预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梁俊云    联系电话:630575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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