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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24-0020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会电力处 成文日期: 2024-10-10 11:57
标题: “关于对我州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 青能建议〔2024〕6号 是否有效:

“关于对我州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10-10 11:57

张胜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州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海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规划建设的刚察扎苏合、刚察热水(江仓地区)、祁连吉龙沟、祁连野马嘴、海晏克图5个光伏园区和刚察热水、祁连默勒、海晏甘子河3个风电基地纳入全省能源发展规划。

2021年以来,我们积极支持海北州清洁能源发展,在刚察扎苏合、刚察热水(江仓地区)、祁连吉龙沟、祁连野马嘴等地区累计安排新能源项目170.5万千瓦,包括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配套新能源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增量混改项目等。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接入、送出及消纳条件,统筹布局全省新能源项目,支持海北州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二、关于在全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中对刚察县3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120万千瓦工程剩余9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35.5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中核汇能100万千瓦增量混改项目予以支持,促成项目顺利落地,早日投产达效。

今年4月,我们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海北州接入消纳条件,将刚察县3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120万千瓦工程剩余9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30.5万千瓦光伏项目和中核汇能100万千瓦增量混改20万千瓦光伏项目纳入《2024年青海省电力行业重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目前,以上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三、关于对海北州已具备较为成熟推进条件的刚察县境内江仓地区100万千瓦的夜间风电给予开发建设容量指标上的帮助和支持。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以全面摸清我省新能源资源和土地资源储量、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服务后续新能源布局规划。经初步摸查,海北州风能资源较好,但州内无建成投运的750千伏变电站,接入送出受限。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海北州电网发展情况适时安排风电项目建设,助力海北州清洁能源发展。

四、关于海北州刚察热水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打通清洁能源输出通道,助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为满足我省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及用电负荷增长需要,助力我省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不断提升新能源送出与消纳能力,强化电网支撑,我局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沟通对接,5月底已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关于青海省新增750千伏电网项目纳规的请示》,争取年度电力规划滚动调整时,将热水750千伏输变电等8项工程补充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五、关于纳子峡抽蓄(装机容量约240万千瓦)和石头峡抽蓄(装机容量约210万千瓦)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序推动开发建设。

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规模控制方案的通知》,2025年青海省有服务电力系统60万千瓦核准规模,2026-2028年均无计划核准规模,已无空间将纳子峡、石头峡抽水蓄能项目纳入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核准计划。

六、关于协调唐湖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机组改扩建项目纳入国家煤电规划建设方案,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我们已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关于恳请支持新建煤电项目的请示》,请求国家支持唐湖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机组改扩建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并会同海北州政府前往国家能源局专门进行了汇报沟通。

感谢您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关注,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有序发展




青海省能源局

2024819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971-78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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