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扩大国企清欠民营企业账款范围及国企招标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招投标竞争环境。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研究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各行政监督部门出台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二、关于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相关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于2023年8月底,依托省市县三级“信用青海”平台网站群,开设“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依托“助企暖企”服务平台,会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问题“收集、转办、核查、跟踪、清欠、反馈”闭环管理,已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经营主体反响较好,目前已完成清欠9.2亿元。同时,针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及我省其他投诉渠道收集的投诉线索,加强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的对接,及时将经核实认定的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信息,归集到“信用青海”平台网站并关联到相关主体名下。
下一步,我委将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持续推动解决招投标和拖欠账款问题。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准运行工作要求,加大沟通衔接力度,逐步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范围,推动信息、场所、专家资源共享,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的远程异地评标软硬件设施。二是进一步推动清欠行动走深走实。我委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清偿”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主体责任,核查款项明细,列明拖欠原因,提出清欠措施等,进一步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助力一个行业,让民营经营主体有感有得,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对于财力确实紧张不能全额支付的,先期支付部分款项;督促无分歧欠款限期清偿,持续保持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加大对拖欠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林楠 联系电话:0971-3558523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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