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500029X/2025-0012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td>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08-22 02:25
发文字号 : 青发改建议〔2025〕77号 是否有效 :
标题: “关于出台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机制的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10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出台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机制的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1013号建议答复的函

袁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信用立法、制定地方标准、搭建信用平台网站、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普及推广信用应用等方式,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能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申报创建方面

201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开展了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启动第五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评工作。按照申报要求,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范围的城市(包括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地州盟),在满足创建基础指标后方可申报,且不可随意扩大申报城市范围。

为持续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我委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要求,针对各市州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积极采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专项治理、“双公示”专项治理、“容缺+承诺制”审批改革、组织市州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派员下沉市州蹲点指导、开展专题培训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工作。近两年,重点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年度城市信用监测情况分析报告,对我省纳入监测范围的12座城市信用监测情况进行针对性研究分析,点对点印发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的情况分析和意见建议,引导带动各市州通过制度优化、技术赋能和多方协同,全面提高城市信用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

二、加大“信用+”应用支持力度方面

近年来,我省在施行《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基础上,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加快青海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提出推进“一州(市)一策”信用+应用工程,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特色,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当前,已在“信用+政务”“信用+融资”等多个领域深入开展“信用+”应用。一是全面落实“凡办必查”,依托“青海省信用报告一体化查询系统”,为全省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在评先评优、人员招考、职务晋升、政务服务、招标投标、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等多个领域广泛提供标准化信用报告;“青信融”平台以“信”获“贷”,帮助良好信用状况的中小微企业融资获贷,让无形的信用价值转化为助力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三是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推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助力失信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用形象,释放市场活力。市州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信用应用,如黄南州无感式信易批机制,成功入选全国80个“信易+”应用典型案例,海西州“信用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入选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信用数据要素价值。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推广“信+”应用,积极构建信用激励政策环境,在行政审批中实施便利服务,在融资服务、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时给予优先考虑,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支持和便利,使守信主体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进一步推动各城市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完善融资信用服务体系、拓展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城市信用综合竞争力,力争实现我省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零”的突破;同时在全省范围推行“信用代证”改革,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何广宇        联系电话:0971-6102063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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