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朱春云、张建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十二五”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明确支持各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市(州)级以上食品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少量的实验室环境改造以及县级监测站配备快速检测车及必要的车载设备购置,涉及我省1个省级,西宁市、海东市等6个市(州)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共同解决。规划印发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相关项目单位积极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已安排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西宁市、海东市等6个市(州)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购置,安排投资2.25亿元,其中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62亿元,安排省级配套资金0.63亿元。目前,除玉树州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已通过灾后重建安排解决,果洛州正在抓紧项目前期,计划在2017年安排解决外,其余市(州)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已全部安排解决。
对于您提出的“尽快落实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相关部委进行衔接汇报,争取“十三五”期间就“县级监测站配备快速检测车的需求”取得国家资金支持。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各级财政投入和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我委将积极衔接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宋连强 联系电话:0971-630575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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