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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7-88699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4-26 04:40
标题: “关于确定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0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函〔2016〕68号 是否有效:

“关于确定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4-26 04:40

代表:靳力 张鸣

您提出的“关于确定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宁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是以规划的西宁机场三期、西成高铁、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建设集航空、高铁、普铁、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旅游集散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对加速西宁-海东一体化进程,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用地,提升我省综合交通运输水平,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月5日,省政府以青政办〔2016〕79号文成立西宁机场三期工程和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两重点项目建设。针对您提出的“确定综合保税区规划及建设方案”问题,经衔接省政府口岸办,目前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顺利通过国家正式验收,下一步将根据运营情况,统筹考虑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问题。关于西宁至成都铁路项目问题,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及线路补充方案初测相关工作,具体线位走向正在进一步优化中。关于西宁轨道交通1号线连接至机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3〕81号),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在地方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城区人口等方面须满足一定的准建条件。其中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的条件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按照以上规定,目前海东市尚未达到准建轻轨标准。另外,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批严格,本城市建设规划线路和项目不能跨越行政区划延伸至其他城市或地区,鉴于此,西宁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机场,在国家政策方面存在极大困难。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开展东部城市群一体化交通发展研究工作,待条件成熟时,积极争取西宁城市轨道交通延伸至机场并深入研究方案及线位。

感谢对我省交通及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李炜皓  联系电话:0971-6317453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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