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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4-9648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4-08-28 04:31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函〔2014〕53号 是否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4-08-28 04:31

民盟青海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藏区发展和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培育藏区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多措并举,在较短时期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及配套体系、制度标准体系和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全国最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和重要的光伏制造业基地。到2013年底,建成集中并网光伏电站装机310万千瓦,占全国地面大型光伏电站的19%。2013年光伏发电上网电量27.9亿千瓦时,占全国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34.3%。到2013年底,建成多晶硅产能14500吨、单晶硅3500吨、多晶硅铸锭3000吨、电池组件30万千瓦,正加紧建设20万千瓦高倍聚光光伏发电系统、30万千瓦薄膜电池生产线以及储能电池、光伏玻璃、逆变器等配套设备生产线。

为继续保持我省光伏发电的良好势头,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主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衔接汇报,加强沟通,全力争取到对我省光伏发电有利的电价政策,我省电价政策为海西0.9元/千瓦时,其他地区0.95元/千瓦时,发展太阳能发电仍具优势;针对土地价格、税费水平、电网建设出资等因素逐步推高建设成本,企业负担逐步加重问题,省政府《关于促进青海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收费等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电网对光伏发电接纳能力,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加快推进塔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疆与西宁主网联网第二通道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同时,依托国家规划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良好机遇,我们已着手谋划青海至华中、华东地区特高电力输送通道,力争将青海至华中±800千伏特高压电力输送通道列入国家电网“十三五”规划,并在“十三五”前两年开工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把青海省建成全国重要光伏产业基地和全国最大的光伏发电基地为目标,进一步培育应用市场优势、科技创新优势、产业整体优势、电网接纳优势和配套建设优势,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板块)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联系电话:0971-6305755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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