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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29X/2014-9428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渔业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4-08-28 04:07
标题: 关于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提案”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青发改办函〔2014〕20号 是否有效:

关于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提案”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4-08-28 04:07

陈明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河自曲麻莱县发源至民和县流出,在我省境内共流经18个县,全长1959公里,总落差2915米。流域内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地位重要。长期以来,我委十分重视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在国家支持下,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为重点,先后安排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荒山荒地造林、牧退还草、水土保持等专项投资,着力改善其生态状况。同时,积极谋划,统筹安排,将曲麻莱、玛多、玛沁、达日、甘德、久治、兴海、同德、贵南、共和、贵德、河南、泽库、尖扎、同仁等15县纳入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贵德、循化、化隆等3县纳入了《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10-2030年》重点示范县,民和县被纳入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因此,流域内18县均包含在不同的区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之内。今后,我委将积极与国家衔接,逐步落实各区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并视国家投资安排情况,重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请沿黄河流域各县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做好建议计划上报和相关前期工作。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板块)


联系人:李建梅 联系电话:0971-6305796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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