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同时,省政府与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了《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要求继续用好援青政策,争取国家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政策支持,全力实施“洁净三江源”和清洁取暖示范县工程,循序渐进扩大试点改造范围,逐步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供暖、地热供暖、电供暖为主导的清洁供暖体系,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供暖清洁化。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的提案内容,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尤其是对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研议:一是对配套电网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清洁供暖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十四五”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资金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热源的清洁化改造。鉴于清洁取暖是一项需多部门联动的系统工程,根据区域特点,需相关部门落实配套条件,如:“煤改气”需城镇燃气企业落实管网投资,地方政府协助落实气源;“煤改电”需地方政府协调电力部门落实配套电网建设。对于各地反映的配套电网投入不足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力公司共同努力,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衔接,已落实玉树果洛第二回线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同时,也将通过全国“两会”等平台积极呼吁,争取更广泛的支持。二是对取消“一口价”电价政策的建议。清洁取暖能否持续运行的关键是运行费用。为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根据我省能源供应特点,我省已推出丰峰分时电价政策,支持集中供暖蓄热式电锅炉改造。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峰平谷电价政策,扩大现有丰峰分时电价覆盖面,使清洁取暖更好适应我省能源供应特点,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三是对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和改造规模的建议。我局始终按照“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电则电”的原则推进清洁供暖工作,如:在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天然气管网接入后,全域推进“煤改气”工程;在西宁市、海北州继续推进电热联产等;在海南州支持共和地热供暖。结合前期工作实践,我们深入总结分析,以资源就近利用和综合成本最低为原则,确定适合各地区的清洁供暖技术路线。今后,我局将继续强化实践研究,大力推广符合我省新能源供电特点的蓄热式锅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四是对工作流程和相关机制的建议。我们在安排清洁供暖改造项目时,以各市州实际需求为导向,并就项目建成后的供电能力和可行性向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项目筛选,优化调整建设时序,确保清洁供暖项目与电网建设相匹配。此项工作已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实施好清洁供暖工作,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关注民生福祉、关心群众生活的务实之举。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资金申请和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全省清洁供暖工作。同时,将继续加强与省电力公司协调配合,一体推进“煤改电”与配套电网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清洁取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海省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史炳涛 联系电话:0971-6334370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