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光伏+生态产业’发展新格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用源源不断绿色能源反哺绿水青山,推动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共赢。
一、拓展思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推进黄河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完成《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明确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培育壮大光伏光热等产业集群,着力构建以绿色为导向的现代产业体系。在环湖和祁连山适宜地区设立沙化土地封育保护区,科学实施固沙治沙防沙工程,加大流动沙地(丘)治理力度,强化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开展光伏治沙试点等任务。二是大力推动生态经济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生态经济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完成了《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立足青海省资源禀赋,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树立大生态产业观念,因地制宜、因需施策,着力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提升附加值与竞争力,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积极探索,打造“新能源+”示范项目。细化落实省政府、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广“新能源+”模式,在条件成熟地区,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农光、牧光互补,矿山治理等“新能源+”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海西州农光互补,共和盆地沙区、木格滩沙区光伏治沙等示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政府主导、地方负责和社会协同的原则,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地”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光伏+生态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支持和关注。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赵虹莹,联系电话:0971-6305747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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